輕微碰撞後離開就無事?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都犯法?拆解3大法律陷阱與迷思

喺2026年嘅香港,車水馬龍,停車場或者窄路發生輕微碰撞在所難免。好多司機可能心諗:『我都唔知撞到嘢,咁樣離開應該唔算係不顧而去掛?』呢個諗法其實非常危險。法律上,『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並唔係一個簡單嘅辯護理由。警方同法庭會考慮多方面證據,例如意外嘅撞擊力、車輛損毀程度、有無目擊證人,以及關鍵嘅閉路電視片段,去判斷肇事司機係咪『理應知情』。一旦被認定為有疏忽,即使你主觀覺得自己唔知情,都可能要面臨嚴重嘅法律責任,包括罰款、停牌甚至監禁。本文將會為你深入拆解『知情』嘅法律定義,分析3大常見法律陷阱,並提供實用建議,教你喺意外後如何保障自己,避免因為一時大意而惹上官非。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交通意外

關於 交通意外 的專業插圖

咩係「不顧而去」?

好喇,我哋今日就嚟拆解下,喺香港揸車,究竟「咩係『不顧而去』」?好多司機朋友對呢個法律概念都係一知半解,以為輕輕掂一掂,冇人受傷就冇手尾,可以直接揸走。少年,你太年輕了!呢個諗法分分鐘會令你惹上官非,後果可以好嚴重。等我哋用最貼地嘅香港人口語,深入淺出咁同你解構清楚。

首先,我哋要搞清楚,「不顧而去」唔係一個獨立嘅罪名,佢其實係源自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嘅兩項主要罪行嘅俗稱。呢條法例講明,只要你架車喺路上發生交通意外,並且導致:

  1. 除咗司機本人之外,有其他人人身傷亡;或者
  2. 對另一架車、唔係你車上嘅動物,或者路邊嘅財物(例如欄杆、燈柱)造成車輛損毀或損壞。

只要符合以上任何一點,作為肇事司機,你嘅法律責任就係必須 「停車」

好多人誤會「停車」就係踩一踩brake,望一望鏡,冇事就走得。錯!根據法例精神同過往案例(例如喺九龍城法院嘅判決),「停車」嘅意思係你要將架車安全停低,並且留喺現場一段合理時間,目的係要畀機會相關人士(例如對方司機、受傷嘅人、或者警方)向你索取資料。

你需要提供啲咩資料?法例寫得好清楚: 你嘅姓名同地址 登記車主嘅姓名同地址 車輛登記號碼(即係車牌)

如果你冇咁做,就即係「沒有在意外發生後停車」,呢個就係俗稱「不顧而去」嘅第一宗罪。呢個行為本身已經構成交通違例,一旦罪名成立,根據2026年最新嘅罰則,最高可被罰款$10,000同監禁12個月。睇清楚,係「監禁」,唔係講笑㗎!

講到戲肉喇,好多人會問:「如果我真係唔知情,feel唔到撞到嘢,咁算唔算『不顧而去』?」呢個絕對係一個常見而且重要嘅法律爭議點。

答案係:「不知情」可以作為一個有效嘅抗辯理由。但係,魔鬼在細節。法庭唔會單憑你一句「我唔知」就信你。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舉證責任喺你身上,你要喺「相對可能性嘅衡量」(on the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下,向法官證明你當時「真係唔知」同「冇理由會知」發生咗交通意外

咁點樣先算「合理地唔知情」?我哋可以睇下啲例子:

可能成立嘅情況: 假設你揸住架大貨車,喺夜晚行經嘈雜嘅屯門公路,當時落緊大雨,你架車輕輕掂到路邊一個雪糕筒。喺咁多環境噪音同車身震動之下,你話完全感覺唔到,法官可能會覺得係可信嘅。喺呢種情況下,意外調查報告可能會指出撞擊力度極之輕微,你嘅抗辯就有機會成功。

極難成立嘅情況: 相反,如果你揸住架私家車喺旺角鬧市慢駛,撞到一個行人,就算對方只係擦傷手腳,要送去瑪嘉烈醫院檢查,你都好難話「唔知情」。因為撞到人嘅衝擊力、途人嘅叫聲、甚至你自己架車嘅損毀(例如花咗、凹咗),都係啲好明顯嘅跡象。如果你仲要喺交警到場前揸走,警方律政司好大機會會以「不顧而去」提出刑事檢控。法官會認為一個正常、謹慎嘅司機喺咁嘅情況下,冇可能唔知發生咗意外。

法庭會考慮所有客觀證據,包括: 撞擊嘅嚴重程度 車輛損毀嘅位置同狀況 現場環境(例如天氣、路面、噪音水平) 有冇目擊證人 你嘅車輛類型(大車定細車)

所以,「唔知情」唔係一個可以隨便用嘅「免死金牌」。如果你打算用呢個理由抗辯,最好即刻搵個專業律師法律諮詢。好似坊間一啲出名嘅法律界人士例如陸偉雄大律師或者樑永鏗律師,佢哋處理過大量相關案件,可以根據你嘅具體情況,分析抗辯嘅成功率,同埋教你點樣準備證據同求情理由

好多司機以為,「不顧而去」最多都係罰錢扣分。呢個諗法大錯特錯。實際上,香港警務處交警部門喺處理呢類案件時,通常會連帶考慮其他更嚴重嘅控罪。

不小心駕駛: 幾乎所有交通意外都會涉及駕駛者嘅專注力問題。所以,「不顧而去」好多時都會同「不小心駕駛」一齊告。 危險駕駛: 如果你嘅駕駛方式遠低於一個合格司機應有嘅水平,例如嚴重超速、魯莽切線導致意外然後逃走,律政司就有可能告你更嚴重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甚至「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呢啲罪行嘅阻嚇性刑罰係非常重嘅。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呢個係最嚴重嘅情況。如果你撞車走佬之後,仲要諗計去掩飾,例如即刻攞架車去車房維修毀屍滅跡,或者搵人頂包,咁就唔再係一單普通交通案件。你嘅行為已經升級到挑戰司法制度,一旦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刑罰可以係以年計嘅監禁。

另外,千祈唔好唔記得你嘅保險公司。所有車保條款,包括最基本嘅第三者保險,都會列明司機喺意外後有責任停車同報警。如果你違反咗呢個責任,構成「不顧而去」嘅刑事罪行,保險公司絕對有權拒絕你嘅保險理賠申請。到時唔單止要自己硬食對方嘅保險索償,連自己架車嘅維修費都要自己俾,真係賠了夫人又折兵,手尾長到你唔信。

總括嚟講,「不顧而去」嘅定義比表面睇起上嚟闊好多,而「唔知情」呢個抗辯理由亦唔係咁易成立。作為一個負責任嘅司機,最穩陣嘅做法就係:無論意外幾輕微,只要你懷疑有碰撞,就一定要安全停車報警,履行你嘅法律責任。咁樣唔單止係保障其他人,更加係保障你自己,避免將一件小事化大,搞到要上庭見法官,甚至影響你嘅保險同前途。記住,根據運輸及物流局一直強調嘅道路安全訊息,安全駕駛,遇事停車,先係王道。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警方

關於 警方 的專業插圖

唔知情都算犯法?

好多司機心諗,如果發生輕微碰撞,例如喺停車場唔小心揩到人哋架車,但自己真係完全唔知情,咁樣駛離現場,之後俾警方搵上門,係咪都算係「交通意外不顧而去」?呢個問題,可以話係好多車主嘅迷思,亦都係法律上一個好有爭議性嘅灰色地帶。老實講,答案並唔係簡單嘅「係」或「唔係」,而係要睇好多客觀因素同埋你點樣去證明你嘅「唔知情」。

首先,我哋要理解返個法律基礎。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任何涉及交通意外嘅司機,如果意外導致有人人身傷亡或者有車輛損毀(就算只係自己架車),都必須要「停車」。如果你冇停車,就已經可能構成「意外後沒有停車」嘅罪行。跟住,如果你冇向警方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查問嘅人提供你嘅個人資料,並且喺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冇報警(除非你已經向警務人員提供咗資料),就可能再犯多條「意外後沒有報案」。呢兩條罪名,好多時會一齊被刑事檢控

咁「唔知情」可唔可以作為一個有效嘅抗辯理由?喺法律層面上,呢個抗辯係存在嘅,但門檻極高。法庭唔會單憑你一句「我唔知喎」就信你。個波會喺你度,你要向法庭提出足夠嘅證據,去證明一個「合理而謹慎嘅司機」喺當時嘅情況下,都唔會知道有意外發生。呢個唔係一個主觀測試(即係你個人覺得唔知),而係一個客觀測試。

法庭會考慮啲咩因素去判斷你係咪「真係唔知」? 碰撞嘅嚴重程度: 呢個係最關鍵嘅一點。如果只係倒後鏡輕輕掂到,冇聲冇爛,你話唔知情,法庭可能會信。但如果對方成隻門凹咗,或者你架車嘅感應器有響,你仲話聽唔到、感覺唔到,咁就非常牽強。交警進行意外調查時,會詳細記錄雙方嘅車輛損毀情況,呢啲相片就係呈堂證供。 環境因素: 意外發生時嘅環境好重要。例如,你行經好似屯門公路呢啲高速又嘈雜嘅路段,側邊仲有地盤打樁,輕微嘅碰撞聲好可能被蓋過。相反,如果你喺深夜零時嘅室內停車場,環境極度安靜,就算只係好輕微嘅「啪」一聲,法庭都好可能會認為你應該要聽到。 車輛類型: 一個揸住重型貨車嘅司機,撞到一部單車,佢話完全感覺唔到,可信性會比一個揸住Smart Car嘅司機高。法庭會考慮唔同車輛帶嚟嘅感官差異。 有冇其他證據: 有冇目擊證人?有冇車cam片?如果車cam片影到你撞完之後,個頭有望一望側鏡,或者架車有輕微不正常嘅擺動,呢啲都可能成為律政司用嚟反駁你「唔知情」抗辯嘅有力證據。

一個真實發生過嘅案例可能更易明。假設有位司機喺九龍城法院被控不顧而去。佢嘅辯解係,當時佢喺一個多層停車場落斜,以為架車發出嘅「咯」一聲係因為輾過減速壆上面嘅小石仔。佢嘅律師可能會傳召汽車專家,證明該型號嘅車輛懸掛系統較硬,輾過異物時嘅感覺同輕微碰撞相似。同時,律師亦會強調對方車輛嘅刮痕非常輕微,而且位於司機嘅視覺盲點。喺呢啲情況下,如果法官認為被告嘅解釋「可能屬實」,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嘅原則,罪名成立嘅機會就會降低。

不過,你千祈唔好搏。一旦被香港警務處聯絡,話你牽涉一單交通意外,你嘅第一反應絕對唔可以係自己亂咁解釋或者試圖隱瞞。咁做分分鐘會俾人告多條「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後果嚴重好多。正確做法係即刻尋求專業嘅法律諮詢。好似坊間一啲出名處理交通案件嘅律師,例如陸偉雄大律師或樑永鏗律師,佢哋經驗豐富,知道點樣分析警方手上嘅證據,教你點樣應對,同埋幫你建立最好嘅抗辯策略。

仲有一點好重要,就係同保險公司嘅關係。就算你最後成功抗辯「唔知情」,冇被刑事定罪,但民事上嘅法律責任依然存在。你嘅第三者保險係用嚟賠償俾對方嘅損失。但如果你因為「不顧而去」而冇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有權根據保單條款,拒絕你嘅保險索償申請。到時所有賠償,無論係對方嘅維修費,定係萬一有人受傷送咗去瑪嘉烈醫院嘅醫療開支,你都要自己一力承擔。所以,最穩陣嘅做法係,只要你懷疑自己可能發生咗碰撞,就算幾輕微都好,都應該即刻停車報警。咁樣做,唔單止係履行公民責任,更加係保障你自己免受更嚴重嘅刑事訴訟同財務損失。記住,一時嘅僥倖心理,可能會帶嚟極之沉重嘅代價同阻嚇性刑罰。就算最終要上庭,一個良好嘅駕駛紀錄同埋合作嘅態度,都可以成為有力嘅求情理由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律師

關於 律師 的專業插圖

懷疑撞到嘢點算?

揸揸下車,突然「嘭」一聲,或者feel到車身輕微震一震,個心即刻怯一怯,懷疑自己係咪撞到嘢?呢個moment你嘅決定,足以影響你未來幾個月甚至幾年嘅生活。好多司機就係衰喺呢一秒嘅猶豫,以為「應該冇事啩」,一腳油就走咗,點知最後換嚟一單「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嘅刑事檢控,真係喊都無謂。所以,如果你有絲毫懷疑,記住以下嘅黃金處理守則,絕對可以幫你避開好多法律陷阱。

第一步,亦係最重要嘅一步:即刻停車。無論你當時喺繁忙嘅屯門公路,定係喺寧靜嘅後巷,只要你懷疑發生碰撞,就必須喺安全情況下盡快將車停低。記住,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只要發生交通意外並導致車輛、動物或人身傷亡,司機就必須停車。法例上,「意外」嘅定義好闊,唔一定係驚天動地嘅車禍。哪怕你只係hi到人哋嘅倒後鏡,或者撞到路邊嘅欄杆,都已經構成「意外」。你一走了之,就已經觸犯咗「沒有停車」嘅罪行。好多人以為冇人見到就冇問題,但今時今日(2026年),周街都係車cam、天眼,想完全冇人知?真係好難。

停低車之後,唔好坐喺車度等運到,你要即刻做幾樣嘢:

詳細檢查:首先,檢查自己架車有冇任何損毀跡象,例如花痕、凹陷、或者有唔屬於你架車嘅油漆。然後,小心翼翼咁行返去你懷疑發生碰撞嘅位置,仔細觀察周圍環境。有冇另一架車受損?有冇物件跌咗喺地?有冇欄杆、燈柱或者其他政府公物有被撞嘅痕跡?最壞嘅情況,係咪有傷者或者動物倒地?呢個檢查步驟極之重要,佢直接決定你下一步嘅行動。

  1. 評估情況,決定報唔報警 情況一:發現明顯損毀或傷亡 如果好不幸,你發現有人身傷亡,例如有人受傷,哪怕只係擦傷,你嘅法律責任就係必須立即報警(打999)。就算對方話「冇事,唔使報警」,你都千祈唔好信。因為如果佢事後反口,或者遲啲先發現有內傷(例如去瑪嘉烈醫院檢查後發現有問題),你就會因為冇報警而惹上官非。同樣,如果只係涉及車輛損毀或財物損毀,雖然法例容許雙方私下和解(俗稱「私了」),但最穩陣嘅做法仍然係報警。報咗警,有交警到場記錄在案,對雙方都有保障,亦可以避免日後任何關於賠償金額嘅爭拗。記住,一旦報警,香港警務處就會立案調查,你亦應該第一時間通知你嘅保險公司,為之後嘅保險索償程序做好準備。 情況二:檢查完一輪,乜都冇發現 呢個情況最tricky,亦係好多司機中招嘅位。你停咗車,前後左右睇勻晒,自己架車冇花,周圍又唔見有嘢爛,更加冇人截停你。呢個時候,你係咪可以安心走人?答案係:「最好唔好」。因為可能有啲你睇唔到嘅輕微損毀,又或者你撞到嘅人或車主當時唔在場。為咗保障自己,最萬無一失嘅做法,係喺24小時內,主動去就近嘅警署報案室進行「備案」。你可以同當值警員講:「阿sir,我頭先揸車經過某某路段,懷疑hi到啲嘢,但我落車睇過又唔見有乜特別,為咗安全起見,我想備個案。」呢個動作,就係你最強大嘅護身符。萬一之後真係有人報警話俾車撞到,警方一查,發現你一早已經主動備案,咁「不顧而去」嘅意圖就基本上不攻自破。律政司要告你入罪,其中一個關鍵係要證明你有意圖逃避法律責任,你主動備案就正正證明你冇呢個意圖。

好多司機衰咗之後,上到法庭(例如九龍城法院)會用「我唔知情」做抗辯理由。但係,法官唔係咁容易信納。控方可能會傳召專家,證明以當時嘅碰撞力度,一個正常、合理嘅司機係「應該會察覺到」嘅。如果你架車嘅損毀同對方吻合,法官就好可能會推斷你係知道發生意外而故意離開。一旦罪名成立,除咗罰款、監禁、停牌,仲會留案底,後果非常嚴重。有啲案件更可能牽涉到不小心駕駛甚至危險駕駛等更嚴重嘅控罪。

所以,千祈唔好低估嗰一下輕微碰撞嘅潛在後果。如果你事後先愈諗愈驚,或者幾日後收到警方電話叫你去協助調查一單交通意外,你嘅第一時間反應絕對唔係自己一支公走去警署。你應該立即搵專業嘅律師尋求法律諮詢。有經驗嘅律師,例如坊間經常提及嘅陸偉雄大律師或樑永鏗律師,佢哋會詳細分析你嘅案情,教你點樣應對警方嘅查問,保障你嘅合法權益,同埋研究最好嘅抗辯策略或求情理由。有啲司機為咗隱瞞,甚至會去整車或者叫人頂包,呢啲行為隨時會構成更嚴重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刑罰比不顧而去重好多,絕對唔值得搏。總括而言,揸車係責任。有懷疑,就停車、檢查、報警或備案。呢個簡單嘅程序,就係保護你自己免受無盡官非嘅最佳方法。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律政司

關於 律政司 的專業插圖

事後發現刮痕處理

當你行返去攞車,或者第二日準備開車時,突然發現車身多咗條刮痕或者凹痕,好多車主嘅第一反應都係「吓?點解會咁嘅?」,跟住就係一輪苦惱。呢個情況下,千祈唔好自亂陣腳,保持冷靜,跟住以下步驟處理,可以保障自己之餘,亦避免墮入更複雜嘅法律漩渦。處理呢啲事後發現嘅刮痕,可以分兩種情況:一係你係受害者,架車俾人撞完走咗;二係你可能係「加害者」,喺唔知情嘅情況下刮到人哋架車或者物件。無論邊種情況,頭等大事都係即刻蒐證。

無論你懷疑係邊個嘅責任,發現刮痕後第一件事就係用手機瘋狂影相。記住以下幾個影相重點:

多角度拍攝損毀位置: 將刮痕或者凹痕嘅位置,由遠到近、由唔同角度影低。近鏡要清晰影到刮痕深度、長度同埋有冇對方車身嘅顏色油漆;遠鏡就要影到成架車同損毀位置嘅相對關係。 拍攝周圍環境: 影低你架車停泊嘅位置,例如停車場嘅車位號碼、街邊嘅門牌、燈柱編號等等。呢啲資料對於之後向警方或者保險公司報告非常重要。 尋找「天眼」: 留意四周有冇閉路電視(CCTV)。停車場、商場、店舖門口甚至屋苑外牆都可能裝有鏡頭。即刻記低鏡頭嘅位置,如果決定報警,呢啲就係香港警務處進行意外調查嘅關鍵線索。 檢查附近車輛: 如果你泊喺停車場,望下隔離左右嘅車有冇相應嘅損毀痕跡。例如你車門有藍色刮痕,隔離架藍色車嘅車門角又有冇白色(你架車嘅顏色)油漆?有嘅話就影低對方嘅車牌同損毀位置,但記住唔好同對方車主發生衝突。

如果你好肯定條痕唔係你造成,而係俾人撞完不顧而去,處理方法相對直接。

  1. 通知場地管理: 如果喺收費停車場,即刻通知管理處,要求佢哋翻查CCTV記錄。好多時停車場職員可以幫你搵出肇事司機嘅車牌。
  2. 決定是否報警: 對於一啲好輕微嘅刮痕,有啲車主可能會選擇自己噴油或者搵車房搞掂就算,費事煩。但如果損毀比較嚴重,或者你好想追究對方嘅法律責任,咁就應該報警。報警後,交警會到場記錄,並正式展開調查,例如申請查看運輸署記錄或者要求相關機構提供閉路電視片段。
  3. 聯絡保險公司: 無論報唔報警,你都應該盡快通知你嘅保險公司。將你影低嘅相片同埋掌握到嘅資料(例如對方車牌,如有)交俾佢哋。保險公司嘅職員會教你點樣進行保險索償。如果你有買「全保」,就算搵唔到對方,你都可以索償自己嘅維修費用(但可能要俾墊底費同影響下年嘅NCD)。

呢個情況就棘手好多,亦係最容易觸犯「交通意外不顧而去」罪名嘅灰色地帶。例如你可能喺屯門公路行車時,因為環境嘈雜,完全冇為意到輕微嘅碰撞聲;又或者喺窄巷掉頭時,感覺好似掂到啲嘢但望後鏡又唔見有事,於是就開走咗。事後先發現自己架車有新嘅損傷,心入面開始驚:「我頭先係咪撞到人哋架車?定係撞到欄杆?」

呢個時候,你嘅處理方法將會直接影響你未來會唔會面臨刑事檢控。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任何涉及車輛損毀人身傷亡交通意外,司機都必須停車。如果你冇停車,就可能構成「意外後沒有停車」罪。另外,如果有人受傷,你更要喺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警,否則又會構成「意外後沒有報案」罪。

「唔知情」可唔可以作為辯解理由?可以,但舉證責任非常之重。律政司要成功將你定罪,需要證明你「知道或理應知道」發生咗意外。但如果你事後發現刮痕,然後選擇隱瞞、即刻去車房維修企圖毀滅證據,一旦之後「斷正」(例如對方已經報警,警方透過CCTV搵到你),你嘅行為就好可能被詮釋為「有意識地逃避責任」,甚至可能引發更嚴重嘅指控,例如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到時就真係一身蟻。

最穩陣、最正確嘅做法係:主動去警署備案!

  1. 立即前往最近的警署: 唔係打999,而係親身去任何一間警署嘅報案室。同當值嘅警員講:「我發現自己架車有啲新嘅刮痕,我唔肯定係幾時同點樣造成,但我擔心自己可能喺唔知情嘅情況下牽涉入一宗交通意外,所以過嚟備案。」
  2. 誠實交代:警方提供你嘅駕駛路線、可能發生碰撞嘅時間地點(如果你大概估到嘅話),並將你影低嘅車身損毀相片交俾佢哋。交警會為你落一份詳細嘅口供。
  3. 尋求法律諮詢: 喺去警署前後,如果情況許可,搵個專門處理交通案件嘅律師法律諮詢係非常明智嘅。有啲資深大律師,例如陸偉雄樑永鏗等處理過大量交通案例嘅法律專家,經常提醒當事人主動報案嘅重要性。律師可以教你點樣喺保障自己權益嘅前提下,同警方合作,避免講多錯多。
  4. 通知保險公司: 同樣地,你必須通知你嘅保險公司。誠實話俾佢哋知你主動報案嘅事,呢個係履行保單條款嘅責任。如果你之後被證實需要為意外負責,你嘅第三者保險就會負責賠償對方嘅損失。

主動備案嘅好處係咩?

展示良好意圖: 你主動行出嚟,證明你冇意圖逃避責任。呢個行為本身就係一個非常有力嘅求情理由。就算最後證實你真係撞到人,檢控官或者法官(例如喺九龍城法院審理時)喺考慮控告你不小心駕駛定係更嚴重嘅不顧而去時,你嘅主動性會成為一個關鍵嘅考量點。 減低罪名成立風險: 控方要證明你「明知而不顧而去」係好困難嘅,因為你已經用行動反證咗。你好可能只會面臨較輕微嘅不小心駕駛指控,甚至如果碰撞真係非常輕微而你又完全冇可能察覺,律政司可能會考慮證據不足而決定唔作刑事訴訟 掌握主導權: 與其提心吊膽等警方搵上門,不如自己行出嚟主導整個過程。咁樣心理壓力會細好多,處理起上嚟亦會更加從容。

總之,事後發現刮痕,千祈唔好因為驚或者怕麻煩就選擇「算數」或者偷偷哋整返好架車。一個小小嘅決定,後果可以差天共地。無論你係受害者定係潛在嘅加害者,即時蒐證、保持冷靜,並根據情況採取最誠實同負責任嘅行動,先係處理呢類事件嘅不二法門。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道路交通條例

關於 道路交通條例 的專業插圖

2026最新法律責任

講到2026最新法律責任,各位司機大佬真係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如果你不幸遇上交通意外,就算你覺得自己「唔知情」,法律上嘅後果可能比你想像中嚴重好多。根據最新嘅《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任何涉及車輛損毀人身傷亡交通意外肇事司機嘅首要責任就係「停車」。呢個「停車」唔係話停一秒望一望就走得,而係要留喺現場,並按情況需要提供個人資料同報警。

好多人有個謬誤,以為「我feel唔到」、「我聽唔到聲」就可以用「不知情」做擋箭牌。但嚟到2026年,法庭對呢個抗辯理由嘅審視越嚟越嚴格。律政司喺進行刑事檢控時,通常會考慮一個「合理期望」嘅標準:一個正常、謹慎嘅司機喺當時嘅情況下,係咪應該會察覺到意外發生?

舉個例,假設你夜晚揸車經過屯門公路,因為天雨路滑,你架車輕微掂到隔離線架貨車。你可能因為車廂隔音好,或者當時聽緊歌,而真係冇為意。但如果警方意外調查報告顯示,對方貨車有明顯刮痕,而你架車嘅倒後鏡亦有損毀,法庭就好可能會質疑你嘅「不知情」講法。交警會搜集所有證據,包括兩邊車輛嘅行車記錄儀(車cam)、路面嘅閉路電視、目擊證人嘅口供等,再交由律政司決定係咪起訴。如果證據確鑿,就算你堅稱唔知情,都好大機會被控「意外後沒有停車」(俗稱不顧而去)同「意外後沒有報警」兩項罪名。

 

喺2026年,呢幾條罪嘅罰則絕對唔可以睇小。為咗加強阻嚇性,運輸及物流局近年多次檢討相關罰則,法庭亦傾向判處更具阻嚇性刑罰

意外後沒有停車 (不顧而去):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6(1)條,一經罪名成立,最高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12個月。 意外後沒有報警:根據第56(2)條,如果意外涉及人身傷亡,你必須喺24小時內親身向警方報案,否則最高可處罰款$25,000及監禁6個月。 不小心駕駛:呢個係最常見嘅連帶控罪。如果警方認為你嘅駕駛態度未達一個合格司機應有嘅水平,就會加控呢條。最高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仲會扣5分。如果案情嚴重,例如喺意外中導致有人重傷,好似之前有案例傷者要送去瑪嘉烈醫院搶救,律政司甚至可能會考慮檢控更嚴重嘅「危險駕駛」。

值得留意嘅係,法庭會將呢啲控罪分開判罰。換言之,如果你三條罪都中晒,刑罰係會累積計算。例如,一個喺九龍城法院審理嘅案例,個司機因為輕微碰撞後無停車報警,最後被判罰款、停牌加社會服務令。所以,唔好以為「小意外」就冇手尾跟。

 

除咗刑事責任,民事上嘅麻煩仲大。當你被裁定不顧而去罪名成立,你嘅保險公司有好大機會可以根據保單條款,拒絕你嘅保險索償申請。原因好簡單,你嘅行為違反咗保單要求嘅「誠實申報」同「合作」原則。

呢個情況下,所有賠償,包括對方嘅車輛維修費、人身傷傷亡嘅醫療費、失去工作能力嘅賠償等等,全部都要由你一個人孭晒!你買嘅第三者保險喺呢個時候可能完全發揮唔到作用。如果涉及嚴重人身傷亡,賠償金額可以係天文數字,隨時搞到你破產。

更嚴重嘅情況係,如果你為咗逃避責任而作出更進一步嘅行為,例如搵人頂包、刪改車cam紀錄,或者叫車房幫你毀屍滅跡,咁就唔再係簡單嘅交通違例。你可能會觸犯更嚴重嘅刑事罪行,例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下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呢條罪係非常嚴重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係監禁7年。過往有唔少案例,就係因為司機一時心存僥倖,以為可以瞞天過海,結果小事化大,由交通意外演變成嚴重嘅刑事訴訟

所以,無論任何情況,遇到交通意外,就算你認為係對方嘅錯,或者你真係好趕時間,唯一正確嘅做法就係:即刻停車,保持冷靜,檢查有冇人受傷,然後報警處理。如果對法律程序有任何疑問,應該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法律諮詢。一個有經驗嘅律師,例如坊間熟悉嘅陸偉雄或梁永鏗等大狀,可以幫你分析案情,喺法庭上提出有力嘅求情理由,將你嘅法律風險減到最低。記住,一時嘅僥倖,可能會換嚟終身嘅後悔。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不小心駕駛

關於 不小心駕駛 的專業插圖

「不知情」抗辯要點

要成功喺交通意外後,以「不知情」作為「沒有停車及報警」(俗稱「不顧而去」)控罪嘅抗辯理由,絕對唔係單純同個官講句「我唔知啊」就搞得掂。法庭會用一個好嚴謹嘅標準去審視你嘅講法。講真,呢個抗辯嘅核心,係要喺刑事訴訟中產生一個「合理疑點」,令法庭覺得,一個正常、合理嘅司機喺當時嘅情況下,都有可能唔知道發生咗車禍。個波其實係喺律政司嗰邊,佢哋有責任喺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你係 知道 或者 應該要知道 意外已經發生。你嘅律師嘅工作,就係要從唔同角度挑戰控方嘅證據,建立呢個合理疑點。

以下係幾個「不知情」抗辯嘅關鍵要點,喺準備抗辯時一定要同你嘅法律團隊深入研究:

法官唔會齋聽你一面之詞,客觀環境證據先係最有說服力嘅。

撞擊嘅力度同損毀程度: 呢個係最最最重要嘅一點。如果你架車個泵把只係多咗條好似鎖匙刮過嘅花痕,而對方架車都只係類似嘅輕微車輛損毀,咁你話聽唔到、感覺唔到,就相對合理。但如果你自己架車車頭燈爆咗、沙板凹咗一大塊,甚至對方有人身傷亡,要送去好似瑪嘉烈醫院咁嘅地方急救,你仲話完全唔知情,你覺得法官會信嗎?喺呢啲情況下,警方嘅意外調查報告、現場相片、車房嘅維修報價單,全部都會成為呈堂證供。你嘅律師可能會聘請專家,例如工程師,去分析撞擊力度,證明嗰下撞擊產生嘅聲音同震動,係咪真係細到可以忽略。

環境因素: 意外發生時嘅環境都好關鍵。例如,當時係咪行經好似屯門公路咁繁忙又嘈吵嘅路段?係咪落緊傾盆大雨,水撥同雨聲已經蓋過一切?車入面係咪播緊好大聲嘅音樂?路面係咪本身就好顛簸,令你以為只係壓過一個渠蓋或者小石壆?呢啲因素加埋,就可以構成一個合理嘅畫面:一個專心揸緊車嘅司機,的確有可能錯過一次輕微嘅碰撞。

車輛種類嘅差異: 一個揸住重型貨車或者旅遊巴嘅司機,因為車身大、引擎嘈、盲點多,感覺唔到同一架私家車嘅輕微碰撞,係非常有可能嘅。相反,如果你揸嘅係一架好靜嘅電動車,而對方係電單車,你話feel唔到,說服力就會大打折扣。所以,你當時駕駛嘅車輛類型,係一個極之重要嘅抗辯論點。

除咗客觀證據,你當時嘅行為同之後嘅反應,亦都會被法庭詳細審視。

意外後嘅駕駛行為: 交警好多時會攞附近嘅CCTV或者其他車嘅車cam片。如果你喺所謂嘅「意外」之後,駕駛行為完全正常,冇突然加速、冇慌張亂切線,咁就比較符合「不知情」嘅講法。相反,如果你即刻踩大油飆走,咁就好難令人相信你係唔知情,反而更似係畏罪潛逃,咁樣「不顧而去」罪名成立嘅機會就大好多。

誠信係無價之寶: 上到庭,你嘅證詞可信性係一切。你必須要能夠清晰、一致、坦誠咁向法庭解釋點解你當時唔知情。任何前後矛盾、誇大其詞,或者被控方律師盤問時露出破綻,都會嚴重打擊你嘅可信性。所以,事前同你嘅法律諮詢團隊,例如好似陸偉雄大律師或者樑永鏗律師呢啲有經驗嘅專家,做好準備同綵排係非常重要嘅。佢哋會教你點樣應對控方尖銳嘅問題。

切忌「畫蛇添足」嘅行為: 呢點極之重要!如果你事後心慌慌,自己靜靜雞走去車房整返架車上面嘅花痕,諗住神不知鬼不覺。一旦被香港警務處查到,呢個行為就會被視為你想隱瞞證據,甚至可能惹上更嚴重嘅刑事檢控,例如「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咁樣做,你個「不知情」抗辯基本上就玩完。同樣,如果你叫朋友幫你頂包,後果更加不堪設想。記住,誠實永遠係最好嘅策略,即使最終要面對不小心駕駛嘅指控,都好過因為講大話而罪加一等。

單純否認並唔足夠,你需要一個有策略嘅法律部署。

區分控罪: 要明白,「不顧而去」同「不小心駕駛」係兩條唔同嘅罪。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司機喺意外後必須停車同報警。你嘅「不知情」抗辯,正正係針對呢條控罪嘅「知情」呢個犯罪意圖元素。即使你成功打甩「不顧而去」,律政司仍然可以根據意外嘅事實,繼續控告你「不小心駕駛」。所以,你同你律師需要有兩手準備,即使最好嘅情況發生,都要預備點樣處理「不小心駕駛」嘅求情理由。

案例嘅運用: 有經驗嘅律師會引用過往喺九龍城法院或其他裁判法院嘅成功案例,向法官展示喺類似嘅情況下,法庭係接納過「不知情」呢個抗辯。例如,引用一啲證明咗撞擊極度輕微,而且司機有合理解釋(例如揸緊嘈雜嘅商用車)而脫罪嘅案例。

總括嚟講,「不知情」抗辯嘅門檻相當高,需要客觀證據、司機可信嘅證供,同埋周詳嘅法律策略互相配合。一旦警方聯絡你,話你牽涉一單你完全冇印象嘅交通意外,千祈唔好自己亂咁應對。第一時間保持緘默,然後即刻搵專業嘅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佢哋會幫你分析成件事嘅來龍去脈,評估你手上有咩證據,再決定係咪應該用「不知情」作為抗辯,以及點樣部署先可以將你嘅法律責任減到最低,保障你嘅權益,甚至影響到之後嘅保險公司保險理賠程序。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不顧而去

關於 不顧而去 的專業插圖

罰款同監禁風險

講到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嘅罰款同監禁風險,真係唔係講笑,好多司機以為只係普通交通違例,但其實手尾可以好長,隨時搞到一身蟻。根據現時2026年最新嘅《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如果發生意外導致有人或動物受傷,或者車輛、財物受損,司機係必須要停車嘅。如果你冇停車,一經罪名成立,單單係「意外後沒有停車」呢一條罪,最高就可以罰款$10,000同監禁12個月。如果意外涉及人身傷亡,你仲要喺24小時內報警,如果冇報,又會構成「意外後沒有報案」罪,呢條罪最高罰款係$25,000同監禁6個月。最重要嘅係,律政司好多時會將呢兩條罪一齊告,即係話你嘅法律責任係會疊加上去,罰則亦都係分開計。

法庭將「不顧而去」睇得咁重,係因為呢個行為顯示咗肇事司機企圖逃避責任,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大威脅。所以,法官喺判刑時,往往會考慮採取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但係,真正嘅惡夢通常唔係單一控罪,而係由「不顧而去」衍生出嚟嘅一連串刑事檢控

不小心駕駛 (Careless Driving): 呢個係最常見嘅「套餐」控罪。當交警進行意外調查,佢哋會重組案情。你選擇「不顧而去」,喺法庭上好容易被演繹為「作賊心虛」,即係你明知自己駕駛有問題先會走。咁樣就會大大增加「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嘅機會。呢條罪本身最高可判罰款$5,000同監禁6個月,仲會扣5分。如果案情嚴重,例如喺繁忙嘅屯門公路胡亂切線導致意外然後加速離開,法官好可能會判處更重嘅刑罰。

危險駕駛 (Dangerous Driving): 如果車禍嘅情況更加嚴重,例如導致他人重傷甚至死亡,警方就唔係告你不小心駕駛咁簡單,而係會考慮控告更嚴重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你「不顧而去」嘅行為,會成為極強嘅加刑因素。法官會認為你嘅行為極度自私,對傷者嘅安危置若罔聞。喺呢種情況下,監禁刑期係以年計,並且幾乎肯定會被判停牌一段長時間。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呢個係最嚴重嘅情況。如果你唔單止走咗,仲搵人頂包、或者即刻將架車拎去車房維修,企圖毀滅證據,咁就可能觸犯普通法下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呢條罪係非常嚴重嘅刑事罪行,刑罰可以好重,甚至係終身監禁。香港警務處對於呢類案件絕對唔會手軟,佢哋會查你嘅通話紀錄、CCTV,一旦證據確鑿,就算你搵到最好嘅律師,要打甩都非常困難。

好多司機被捕後第一個反應就係話「我唔知發生過意外」。呢個講法喺法律上並唔係一個完美嘅擋箭牌。法庭會考慮客觀環境證據,例如:碰撞嘅力度有幾大?車輛損毀程度係點?有冇目擊證人?有冇清晰嘅碰撞聲音?如果你架車嘅損毀好明顯,例如沙板凹咗、倒後鏡爛咗,但你仲堅持話唔知情,法官好大機會唔會接納你嘅講法,甚至會覺得你唔誠實,毫無悔意,影響判刑。

喺呢啲情況下,最好就係盡快尋求法律諮詢。有經驗嘅律師可以幫你分析案情,評估刑事訴訟嘅風險,教你點樣應對警方嘅盤問,同埋喺法庭上提出最好嘅求情理由。例如,如果你係喺意外發生後一段短時間內主動自首,或者能夠證明你當時有特殊情況(例如車內音響太大聲、路面環境嘈雜等),或者可以為你爭取較輕嘅判罰。

除咗罰款同監禁,另一個極之現實嘅風險就係保險問題。一旦你因為「不顧而去」被罪名成立,你嘅保險公司好大機會根據保單條款,拒絕你嘅保險索償申請。大部分第三者保險合約都寫明,如果受保人觸犯刑事法例(例如不顧而去、醉駕等),保險公司有權唔作出任何賠償。

咁會發生咩事?假設你撞到人,對方要入瑪嘉烈醫院做手術,醫療費加收入損失索償一百萬。根據法例,保險公司可能需要先向第三方受害人墊支賠償,但佢哋之後有權百分之百向你,即係個肇事司機,追討返呢筆錢。換言之,一次「不顧而去」,可以令你嘅保險即刻失效,所有保險理賠嘅責任全部落返晒你膊頭上。你唔單只要面對刑事懲罰,仲要孭上一筆可能令你破產嘅巨額債務。所以,無論發生幾輕微嘅交通意外,最明智嘅做法永遠都係停車報警,處理好法律同保險上嘅責任,千祈唔好因為一時驚慌而選擇逃避,後果絕對唔係你能夠承擔得起。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保險公司

關於 保險公司 的專業插圖

車Cam片點樣用?

發生交通意外,無論係大件事定係濕濕碎嘅碰撞,你架車上面個車Cam(行車記錄儀)就好似一個最誠實嘅目擊證人。今時今日,2026年嘅車Cam已經高清到連前面架車司機有冇剃鬚都可能睇到,所以呢段片點樣用、幾時用、交俾邊個,就變成一門好重要嘅學問,處理得好唔好,可以直接影響到你嘅法律責任保險理賠,甚至係對方會唔會被刑事檢控

撞車之後,只要確保自己同其他人都安全,第一時間除咗打999報警,你就要即刻處理條車Cam片。記住喇,而家好多車Cam都有循環錄影功能,如果唔手動鎖定,好快就會俾新嘅影像洗咗。

手動鎖定影片:大部分車Cam都有個緊急按鈕,一撳就會將事發前後幾分鐘嘅片段鎖定,唔會被覆蓋。你一定要知道自己個車Cam點樣操作。 熄匙拎卡:如果情況許可,最穩陣嘅做法係直接熄匙,然後將記憶卡拎出嚟。咁樣就萬無一失,唔怕任何誤操作搞到段片無咗。 即時備份:返到屋企或者去到安全地方,第一時間將記憶卡入面嘅重要片段複製去電腦、硬碟或者雲端。最好有兩個或以上嘅備份,因為電子嘢好難講,張卡隨時都可能壞。 千祈唔好剪片!:呢點極之重要。無論條片影到啲咩令你尷尬,或者你覺得某啲部分唔重要,都絕對唔可以自己剪輯、加速、或者加任何效果。任何嘅改動都可能令條片喺法律程序上被質疑其真確性,到時真係跳落黃河都洗唔清。你要做嘅,就係將最原始、最完整嘅檔案交俾警方或者律師

交警到場調查,或者你去報案室落口供嗰陣,一定要主動同香港警務處嘅人員表明你持有車Cam片。呢條片對於意外調查嚟講係極度關鍵嘅證據。

提供俾警方 交警通常會問你有冇車Cam,你可以直接將記憶卡交俾佢哋,佢哋會用讀卡器即場睇,或者拎返警署處理。記住問清楚對方嘅聯絡方式同警員編號,同埋了解佢哋會點樣處理你張卡,幾時會歸還。 如果之後先補交,可以燒錄成光碟或者用USB手指交去負責你單case嘅交通部。喺提交證物嘅時候,你會需要簽署一份文件,確認呢份係原始無修改過嘅影像。 呢段片會成為警方判斷交通意外責任嘅核心證據,例如判斷對方係咪涉及不小心駕駛,或者好似我哋主題所講,用嚟證明對方喺意外後冇停車,構成不顧而去。如果片段清晰顯示對方撞完之後猶豫都冇就踩油走,咁就係好強嘅證據,可以支持律政司提出刑事檢控

通知保險公司 處理完警方嘅事,下一步就要即刻聯絡你嘅保險公司。無論係報自己份全保定係要向對方嘅第三者保險索償,車Cam片都係你嘅王牌。 將影片副本(唔係正本呀!)交俾你嘅保險公司。有片喺手,公證行或者理賠部就唔使齋聽雙方司機嘅片面之詞去估件事點發生。影片可以清楚顯示碰撞點、當時路面情況、交通燈號等等,大大加快保險理賠嘅速度。 如果對方司機否認責任,甚至老屈返你,一條清晰嘅車Cam片就可以即刻還你清白,避免好多無謂嘅爭拗同埋手尾長嘅民事索償程序。有啲保險索償個案,就係因為冇客觀證據而拖足幾年。

如果單交通意外涉及人身傷亡,或者案情比較嚴重,好大機會會進入司法程序。呢個時候,車Cam片嘅角色就由「重要證據」升級為「決定性證據」。

刑事檢一同民事索償 喺刑事層面,例如對方被控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或者「不顧而去」,律政司會將車Cam片作為核心證物呈堂。辯方律師可能會挑戰影片嘅真確性、清晰度,或者拍攝角度有冇誤導性,但只要條片係原始而且清晰,佢嘅說服力就好強。例如喺一單屯門公路嘅案件,就係靠後車嘅車Cam片,先至證實到肇事司機切線前根本冇打燈,最終罪名成立 喺民事層面,即係追討車輛損毀或者人身傷亡嘅賠償,車Cam片同樣重要。佢可以幫法官重組意外經過,判斷雙方責任比例。例如,你可能都有超速,但對方係衝紅燈,法官可以根據影片判斷對方負上九成責任,而你負上一成。

反駁「不知情」抗辯 對於不顧而去嘅案件,好多肇事司機上到法庭都會用「我唔知撞到嘢」或者「我以為係hi到路邊石壆」作為求情理由或抗辯。 呢個時候,車Cam片就發揮到關鍵作用。如果片中清楚錄到碰撞聲好大,甚至見到你架車有明顯震動,或者對方司機喺撞完之後有明顯減速、望倒後鏡等動作,咁就足以證明佢係「知情」。就算冇影到司機個樣,單憑車輛嘅動態,已經可以令佢「不知情」嘅講法不攻自破。資深大律師例如陸偉雄樑永鏗都處理過唔少類似案件,佢哋都會強調,呢類客觀證據,比起被告嘅口頭辯解,喺法官心目中嘅份量重好多。

總括嚟講,車Cam片絕對唔係齋用嚟放上網俾人公審咁簡單。由事發一刻嘅證據保全,到報警、報保險,再到可能出現嘅法庭對質,每一步都要小心處理。一條管理得好嘅車Cam片,絕對係保障你權益、釐清事實真相、打擊不負責任司機嘅最強武器。所以,除咗識得揸車,各位司機大佬都一定要識得點樣善用呢個「電子證人」。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香港警務處

關於 香港警務處 的專業插圖

冇目擊者點保障?

嘩,講到發生交通意外,對方仲要「Hit-and-Run」,即係不顧而去,最棘手嘅情況莫過於四野無人,一個目擊證人都冇。好多車主遇到呢種情況,真係會當場呆咗,又嬲又徬徨,覺得自己「硬食」咗隻死貓。其實,千祈唔好咁快就放棄,就算冇人證,喺2026年嘅今日,你依然有好多方法可以保障自己,關鍵係要保持冷靜,跟足程序做。

就算你覺得百分百冇人睇到,根據香港嘅《道路交通條例》,發生意外後停車報警係你嘅法律責任。呢個動作唔單止係履行法律責任,更加係啟動所有後續程序嘅金鑰匙,包括向保險公司索償同埋要求警方介入調查。

即刻停車報警:無論車輛損毀程度有幾輕微,第一時間打999。向接線生清晰講出事發地點(例如:屯門公路往元朗方向近深井段)、時間,同埋你所知嘅情況,例如「我感覺到車尾俾架深色七人車撞完之後,對方冇停低,加速走咗」。香港警務處會有你嘅報案紀錄,呢個係最基本、最重要嘅證據。

  1. 瘋狂影相拍片:喺安全情況下,用你部手機鉅細無遺咁記錄現場。 自己架車嘅傷勢:遠、中、近鏡頭都要影。影低被撞嘅位置、刮痕、凹陷嘅特寫。最好連埋車牌一齊影,證明係你架車。 周圍環境:影低意外現場嘅全貌,包括路面情況(乾定濕)、交通標誌、附近嘅建築物。 尋找「隱形目擊者」:人眼睇唔到,唔代表冇「電子眼」。你要即刻好似偵探咁,掃視四周圍有冇任何CCTV鏡頭。油站、便利店、大廈外牆、甚至係運輸及物流局安裝嘅交通監控鏡頭,都可能影到事發經過。記低鏡頭嘅位置,之後同交警講,佢哋有權力去要求相關機構提供片段。 檢查附近嘅車Cam:除咗自己嘅車Cam,望下附近有冇停泊咗嘅車。喺2026年,好多車Cam都有「停車監控」功能,如果撞擊力夠大,好可能會觸發到錄影。你可以留低字條,禮貌地請求對方車主幫手睇下有冇影到任何嘢。

交警到場進行意外調查時,你提供嘅資料質素,會直接影響案件跟進嘅成效。

詳細但客觀嘅描述:盡量回憶對方車輛嘅特徵,例如「似係一架黑色嘅舊款Alphard」、「車尾燈好似有一邊唔著」,甚至係你喺倒後鏡見到嘅車牌號碼嘅任何一個數字或字母。唔好靠估,但要將你肯定嘅嘢全部講出嚟。 主動要求協助:直接同阿Sir講:「麻煩你幫我留意下附近鋪頭有冇CCTV影到,事發時間大約係X點X分。」你嘅主動可以提醒佢哋循呢個方向調查。一份詳盡嘅口供,係日後如果搵到個肇事司機律政司考慮提出刑事檢控(例如控告不小心駕駛不顧而去)嘅重要基礎。

冇目擊者,喺保險索償上確實會增加難度,但並非絕路。

報燕梳(通知保險公司):報警之後,就要即刻通知你嘅保險公司。千祈唔好拖,因為大部分保單都有嚴格嘅報案時限。 「全保」定「三保」? 如果你買嘅係「全保」(綜合汽車保險),咁就相對好啲。你可以向自己嘅保險公司索償維修車輛嘅費用。不過,由於搵唔到第三方責任人,你可能會損失你嘅無索償折扣(No-Claim Bonus/NCB),下年保費會增加。但起碼可以攞到錢整車。 如果你只係買咗「三保」(第三者保險),情況就比較麻煩。因為「三保」只係賠俾對方,你自己架車嘅損毀係唔包嘅。喺呢個情況下,你唯一嘅希望就係警方成功緝拿個肇事司機 當搵得返個司機:萬一警方透過CCTV或其他線索成功搵到個司機,成件事就唔同晒。 首先,警方會根據證據決定係咪要提出檢控。一旦罪名成立,例如喺九龍城法院被判不顧而去罪成,對方除咗要面臨罰款、停牌甚至監禁呢啲阻嚇性刑罰,佢嘅法律責任亦都好清晰。 到時,你就可以透過民事途徑,向佢同佢嘅保險公司追討你所有嘅損失,包括維修費、醫療費(如果有人身傷亡嘅話,例如要去瑪嘉烈醫院驗傷)、同埋其他因為呢次意外引致嘅開支。

如果車輛損毀嚴重,或者你自己或乘客有受傷,強烈建議你盡快搵個專業律師法律諮詢。一個熟悉交通意外索償嘅律師,例如坊間有啲好似陸偉雄樑永鏗呢類經驗豐富嘅法律專家,可以為你分析形勢,指導你點樣同保險公司警方周旋,保障你嘅最大權益。佢哋會話你知喺刑事訴訟同民事索償上嘅分別,同埋點樣準備最有力嘅證據。有時,一個專業意見可以令你喺迷惘之中搵到清晰嘅方向。

總括嚟講,冇目擊者嘅交通意外雖然難搞,但只要你保持鎮定,做足搜證,同警方保險公司保持良好溝通,再喺有需要時尋求律師協助,你絕對唔係「冇得打」。記住,喺2026年,科技係你最強大嘅盟友,一部好嘅車Cam,隨時比十個目擊者更可靠。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第三者保險

關於 第三者保險 的專業插圖

報警/自首程序教學

好多時司機一聽到「不顧而去」,個心就離一離,尤其係當你事後先懷疑自己可能喺某個時間點hi到人哋架車但懵然不知,呢個時候真係會好徬徨。喂,大佬,點算好?係咪即刻衝去差館自首?定係靜觀其變,希望冇人搵上門?喺2026年嘅今日,周街都係車cam同天眼,想「博大霧」基本上係冇可能。所以,最正確嘅做法一定係主動處理。我哋一步步教你,如果懷疑自己牽涉到一單「交通意外」而又唔知情,應該點樣透過正確嘅報警或自首程序,將你嘅法律責任降到最低。

當你發現自己架車多咗條花痕,或者收到朋友通知話「喂,你尋日喺屯門公路嗰段路,好似hi到隔離架車喎」,你第一個反應可能係極度驚慌。呢個時候,最緊要係冷靜!千祈唔好自己嚇自己,亦都唔好即刻打電話俾對方司機(如果你有佢聯絡方法嘅話)講埋啲「對唔住,我賠」之類嘅說話,因為呢啲說話分分鐘會變成對你不利嘅證據。

你應該做嘅係: 1. 檢查車輛:仔細檢查自己架車嘅損毀位置、程度,同你記憶中嘅行車路線對一對。例如,如果花痕喺車嘅右邊,咁你就要回憶吓行車時右邊有冇啲咩特別情況發生過。 2. 翻查車Cam:呢個係最關鍵嘅一步。即刻backup你嘅車cam記錄,由頭到尾睇一次。好多時,真相就喺影片入面。可能只係一條膠邊或者樹枝刮到,虛驚一場;亦可能真係有輕微碰撞,而車cam就係你「唔知情」嘅最佳證據。如果真係有碰撞,就要留意影片中對方車輛有冇停低、有冇響按示意。 3. 唔好毀滅證據:有啲人一驚,就諗住快快手攞去車房整返靚架車,當冇事發生。呢個行為極度危險!如果之後警方搵上門,發現你架車有新近維修嘅痕跡,而你又冇報案記錄,你好可能會被加控一條「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呢條罪比不小心駕駛或者不顧而去嚴重好多,隨時會留案底甚至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如果發生意外導致他人或動物受傷,或導致他人財物(包括車輛)損毀,司機必須「停車」。如果因為任何理由冇即時報警,亦必須喺意外發生後「盡快」並且「不遲於24小時內」親身向任何警署嘅香港警務處人員報案。

好多人誤會咗,以為「唔知情」就唔關自己事。法律上,「唔知情」可以作為一個抗辯理由,但前題係你要證明你嘅「唔知情」係「合理地唔知情」。例如,碰撞極之輕微,喺嘈吵環境下(好似行經屯門公路嘅地盤路段)你根本聽唔到亦感覺唔到。但如果你選擇「扮唔知」,一旦被警方透過CCTV或者對方車cam搵到你,你就會失去咗主動權。

所以,一旦你懷疑自己牽涉其中,最保障自己嘅做法就係:

盡快去警署「備案」:你唔需要衝入去大叫「我要自首!」。你可以平心靜氣同報案室嘅警員講:「阿sir,我懷疑我尋日揸車期間,可能喺某某路段同一架車有過輕微接觸,但我當時唔肯定有冇發生過意外,所以想嚟備個案。」 咁樣做,你唔係「認罪」,而係履行緊一個市民嘅責任。呢個舉動本身就對你非常有利,證明你冇意圖逃避。交警(交通部警員)會幫你落一份簡單嘅口供,記錄低你嘅講法。 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喺去警署之前,如果你真係好擔心,又或者從車cam睇到碰撞其實都幾明顯,我哋強烈建議你先用一兩個鐘頭時間,打電話諮詢專門處理交通意外案件嘅律師律師會根據你嘅情況,分析你潛在嘅刑事檢控風險(例如會唔會俾律政司不小心駕駛不顧而去,甚至危險駕駛),然後教你喺落口供時應該點樣清晰而準確地陳述事實,保障自己嘅權益。有經驗嘅律師,例如行內知名嘅陸偉雄大律師或樑永鏗律師,都處理過大量類似案件,佢哋嘅初步意見已經非常寶貴。

當你決定去警署,無論係「備案」定係喺律師陪同下「自首」,流程大致如下:

  1. 前往任何一間警署:你唔需要去返意外發生地區嘅警署,去最就近你嘅一間就得。
  2. 向報案室警員說明來意:清楚講出你嘅目的。交通部嘅交警會接手處理。
  3. 錄取警誡供詞(落口供):呢個係最重要嘅環節。警員會向你讀出警誡詞:「唔係是必要你講,但係你所講嘅嘢,可能用筆寫低及用嚟做證供。」記住以下原則: 實話實說:千祈唔好作故仔。就你所知嘅情況如實陳述,包括你點解當時會「唔知情」。例如:「當時我開住音樂,而且行緊屯門公路上斜路段,引擎聲比較大,完全感覺唔到有碰撞。」 唔知就話唔知:對於唔肯定嘅細節,例如對方車速、確實碰撞位置,唔好靠估。直接講「我唔肯定」、「我冇留意到」。亂估嘅資料如果同其他證據不符,會影響你嘅誠信。 有權保持緘默同搵律師:如果你對情況感到不安,或者警員嘅問題好有引導性,你絕對有權要求暫停,並打電話俾你嘅律師。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你有權獲得法律諮詢

交出車cam及相關資料:主動向警方提供你嘅車cam片段,呢個係展示你合作態度嘅好方法。可能需要「踢保」:落完口供後,警方可能會將你暫時拘捕,然後准予你保釋候查(俗稱「踢保」),等佢哋做進一步嘅意外調查,例如聯絡對方司機、搵目擊證人、睇附近天眼等。你只需要定期返警署報到就可以。

最後,報完警之後,記得要喺指定時限內(通常係48小時內)通知你嘅保險公司。無論單意外幾輕微,都要通知保險公司備案。咁樣做可以保障你嘅第三者保險權益,萬一對方之後提出人身傷亡(例如話頸痛要去瑪嘉烈醫院驗傷)或者車輛損毀保險索償,你嘅保險公司先會受理。

總括嚟講,面對「不顧而去不知情」嘅困境,最忌就係「拖」同「瞞」。主動、誠實、盡快,並喺有需要時尋求律師協助,就係將呢場車禍風波平息嘅最佳策略。你嘅主動自首,將會成為日後如果真係要上庭(例如去到九龍城法院)時,一個非常有力嘅求情理由,法庭會考慮到你嘅合作態度而作出較輕嘅判罰,甚至可能只係罰款了事,避免更嚴重嘅阻嚇性刑罰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九龍城法院

關於 九龍城法院 的專業插圖

保險處理全攻略

好喇,講到交通意外後點樣處理保險公司啲手續,尤其係牽涉到「不顧而去」呢個情況,無論你係咪「不知情」,成件事都可以變得好複雜,處理得唔好,分分鐘保險唔賠,仲要自己一身蟻。所以,呢個保險處理全攻略,你一定要睇清楚。

無論單交通意外幾輕微,例如只係喺停車場Hi花咗人哋架車少少,你都必須喺指定時限內(通常係24至48小時,睇你份保單條款)通知你嘅保險公司。千祈唔好因為驚加保費、冇咗個No-Claim Discount(NCD),或者覺得可以同對方私了就唔報。點解?

  1. 保單責任:你嘅保單係一份合約,合約寫明發生意外後有通報責任。如果你冇履行,保險公司絕對有權以你違反合約條款為理由,拒絕之後嘅任何保險索償,俗稱「踢保」。到時就算對方獅子開大口,維修費、人命傷亡索償全部要你自己硬食,真係可大可小。
  2. 保障自己:報咗案,備咗案,就等於將個波交咗俾保險公司處理。就算對方之後反口,或者出現咩意想唔到嘅手尾(例如對方話頸痛要睇醫生),你都有保險呢個後盾。如果你私了之後,對方再走去報警同索償,你到時再同保險公司講,佢哋就好可能唔受理,因為你已經錯過咗最佳嘅調查同報告時間。

實例分析:假設你喺屯門公路切線時輕微掂到隔離架車,你望一望覺得冇事就走咗,點知對方記低你車牌去報警,告你「不顧而去」。你收到警方通知先知出事,呢個時候你先去報保險,保險公司第一時間就會質疑你點解唔即時報告。佢哋嘅調查員(公證行)會睇晒交警嘅報告、口供,如果最後法庭裁定你「不顧而去罪名成立,保險公司好大機會會引用「因違法行為導致嘅損失不受保障」嘅條款,拒絕賠償你架車嘅車輛損毀。至於對方嘅索償(即係第三者保險嗰部份),保險公司根據法例可能要先「代你找數」賠俾第三方,但佢哋之後有權向你追討返所有賠償額同行政費,呢個就係所謂嘅「代位權」,到時你真係喊都無謂。

搞清楚自己買嘅係邊種保險,對後續處理有好大影響。

第三者責任保險(三保):呢個係法定最低要求,只係保障第三方嘅人身傷亡同財物損失。簡單嚟講,即係你撞到人,保險公司會賠俾對方,但你自己架車嘅維修費,就要自己俾錢。 綜合保險(全保):除咗包「三保」嘅所有嘢,仲包埋你自己架車因為意外(包括水浸、火燒、俾人偷)而造成嘅損失。

如果你係被撞而對方「不顧而去」嘅苦主,而香港警務處又搵唔到個肇事司機,咁就算你有對方車牌都好,對方嘅第三者保險公司都可能因為投保人失聯而拖慢處理,有排搞。呢個時候,如果你自己有買「全保」,你就可以先向自己嘅保險公司申請索償,整返好自己架車先。當然,你要硬食個「墊底費」,而且你嘅NCD都會受影響。不過,如果你嘅保險公司之後成功向對方追討返啲錢,佢哋就會將墊底費同NCD退返俾你。

如果你係被指控「不顧而去」嘅司機,就算你買咗「全保」,你嘅保險索償之路都唔會平坦。保險公司會密切留意警方嘅調查進度同埋之後有冇刑事檢控。一旦律政司決定落charge,保險公司通常會暫停處理你份claim,直至法庭有判決為止。呢個等待過程可以好漫長,你架車可能要擺喺車房成年都未整得。

記住,保險理賠刑事訴訟係兩回事,但又環環相扣。如果你因為單交通意外俾人告「不小心駕駛」甚至「不顧而去」,對保險申請有以下幾個關鍵影響:

誠信問題:如果你同警方講嘅版本,同你填俾保險公司嘅索償表格有出入,例如你向警方解釋係「完全唔知情」,但喺索償表為咗快啲claim到錢又寫到自己好似有停車檢查過,呢啲矛盾位會令保險公司質疑你嘅誠信,甚至可以構成欺詐。 保單條款:「不顧而去」本身已經係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嘅嚴重罪行。好多保單都寫明,如果損失係由投保人嘅「蓄意行為」或「非法行為」引起,保險公司係可以唔賠嘅。雖然「不小心駕駛」通常都會包,但「不顧而去」就踩界好多,保險公司嘅律師團隊會逐個字研究點樣可以唔使賠錢。 罪名成立後嘅追討權:正如上面提到,就算保險公司焗住要賠俾第三方,佢哋都會保留向你追討嘅權利。如果你俾九龍城法院(或其他法院)判咗罪名成立,就成為保險公司向你追討嘅最強理據。到時唔單止保險冇得賠,你仲要嘔返筆錢出嚟,兼且留案底同罰款,三重打擊。

總括嚟講,面對呢種情況,最醒目嘅做法係:意外後即刻停車報警,然後馬上通知保險公司。如果你真係被告,就要即刻搵專業嘅律師提供法律諮詢,由律師指導你點樣同警方保險公司溝通,千祈唔好自己亂咁講嘢。記住,誠實係最好嘅策略,一時嘅隱瞞或者「不知情」抗辯,如果處理不當,喺保險索償呢一關,隨時會令你損失慘重,手尾長到你唔信。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交警

關於 交警 的專業插圖

輕微碰撞和解須知

好多時馬路上發生嘅 輕微碰撞,例如泊車時唔小心揩到人哋架車,或者塞車時輕微掂到前車車尾,只要冇涉及 人身傷亡,純粹係 車輛損毀,好多司機都會選擇「私了」,即係私下和解,費事搞大件事。咁樣做嘅好處係快靚正,慳返時間,亦唔使驚動 警方保險公司,保住自己嘅無索償折扣(NCB)。不過,「私了」其實暗藏唔少風險,如果處理得唔好,分分鐘會由一單普通 交通意外,演變成一場複雜嘅法律糾紛,甚至俾人反咬一口,話你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到時就真係「手尾長」。所以,喺決定「私了」之前,有幾樣嘢你一定要知清楚。

好多人以為「私了」就係賠錢了事,握個手就走得。千祈唔好咁諗!喺香港呢個法治社會,「口同鼻拗」嘅情況實在太多。為咗保障自己,一份寫得清清楚楚嘅和解協議書係絕對唔少得嘅。呢份嘢唔需要好似律師樓文件咁複雜,但一定要包含幾個核心元素:

雙方個人同車輛資料:清楚寫低你同對方司機嘅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駕駛執照號碼、聯絡電話,同埋兩部車嘅車牌號碼。交換卡片之餘,最好用手機影低對方嘅身份證同車牌,以作核對。 意外詳情:簡單記低意外發生嘅日期、時間同準確地點(例如喺 屯門公路 往九龍方向近邊條燈柱)。可以用幾句說話描述一下意外經過,例如「甲方車輛(車牌AM1234)在切線時,其左邊車身與乙方車輛(車牌BC5678)的右邊倒後鏡發生碰撞」。 和解條款:呢個係最重要嘅部分。一定要寫明邊一方係賠償方,賠償金額係幾多,同埋呢筆錢係用嚟「作為是次 交通意外 所引致之一切 車輛損毀 維修費用及相關損失嘅最終及全部賠償」。最關鍵嘅一句係,雙方同意在此之後,唔會再就今次意外向對方追究任何民事 法律責任刑事責任,亦唔會向 保險公司 索償或向 警方 報案。 簽名作實:最後,雙方都要喺協議書上簽名作實,寫返個日期。如果現場有其他乘客或者路人做證,可以嘅話都請佢哋簽個名做證人,咁就更加穩陣。

準備定一兩份呢啲簡單嘅和解協議書範本擺喺車度,真係有備無患。雖然睇落好似好麻煩,但相比起之後可能要面對嘅 刑事訴訟 風險,呢啲準備工夫絕對值得。試諗吓,如果你冇寫低任何嘢,對方收咗你錢之後,過兩日話條頸開始痛,然後走去報警,話你撞到佢之後 不顧而去。由於你冇任何證據證明你哋已經和解,交警 到場調查,好可能會根據對方嘅片面之詞,對你提出檢控。到時你要搵 律師 辯護,就算最後可能打得甩,但所花費嘅時間、金錢同精神壓力,遠遠超過當初幾千蚊嘅維修費。

雖然「私了」好方便,但絕對唔係萬能。有啲情況下,你必須要企硬,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千祈唔好為咗一時方便而因小失大。

  1. 有人受傷,不論輕重: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只要 交通意外 中有人受傷,即使只係擦傷或者扭親,肇事司機 都必須停車同喺24小時內報警。如果傷者話「冇事,唔使去醫院」,你都唔可以信晒。好多傷勢可能要過一段時間先會浮現,例如頸椎受創。萬一對方之後先去驗傷報警,你就會因為冇即時停車報案而觸犯嚴重罪行,隨時可能被控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甚至更嚴重嘅控罪。到時案件可能會喺 九龍城法院 或者更高嘅法院審理,一旦 罪名成立,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只要有人話唔舒服,就算佢話唔使,你都應該主動Call白車同報警,等公立醫院(例如 瑪嘉烈醫院)嘅醫生同 香港警務處 嘅專業人員嚟處理,保障返你自己。

  2. 涉及政府公物或公司車輛:如果你唔好彩撞到路邊嘅欄杆、交通燈、消防龍頭,或者撞到嘅係貨van、巴士、的士等公司車,都唔應該「私了」。因為你損毀嘅係政府或者公司財產,對方司機根本冇權代表政府或公司同你和解。你一定要報警,等 警方 記錄在案,再由相關部門或 保險公司 循正式途徑追討賠償。如果私下俾錢個司機,佢袋咗筆錢,但公司或政府一樣會向你追討,到時你真係「賠完又賠」。

  3. 對賠償金額有爭議或損毀嚴重:如果只係車身一條花痕,大家心目中都有個價,例如一、二千蚊,咁「私了」都仲講得通。但如果碰撞比較嚴重,例如頭燈撞爛、沙板凹陷,你根本唔肯定維修費要幾多錢。對方可能獅子開大口,亦可能你低估咗維修費。喺呢啲情況下,最好就係交換資料後,各自去車房攞報價單(俗稱「攞燕梳價」),再決定係咪和解,抑或交俾 保險公司 處理。如果貿然答應一個金額,之後發現維修費貴好多,你就冇得返轉頭。

  4. 對方神智不清或拒絕合作:假如你懷疑對方飲咗酒、食咗藥,或者佢態度惡劣,唔肯提供身份證、車牌等資料,甚至想即刻開車走,呢啲都係極度危險嘅訊號。你應該第一時間鎖好車門,即刻打999報警,並且盡量記低對方嘅樣貌、衣着同車牌號碼。同呢啲人「私了」,風險極高,隨時會引發更多嘅 法律責任 問題,甚至可能涉及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等更嚴重嘅罪行。

總括嚟講,「私了」與否係一個需要喺短時間內冷靜判斷嘅決定。喺確保冇人受傷、雙方同意、損毀輕微,並且簽妥和解協議書嘅情況下,「私了」先至係一個可行嘅選項。否則,最穩陣嘅做法始終係停車報警,按照正式程序處理。記住,任何時候,保障自己免受潛在嘅 刑事檢控,遠比慳返少少錢同時間更加重要。因為一單小小嘅 車禍,如果處理不當,絕對有可能影響你嘅一生。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刑事檢控

關於 刑事檢控 的專業插圖

預防貼士:泊車篇

預防貼士:泊車篇

香港地少人多,泊車位又窄又迫,無論係喺商場停車場定係街邊S位,要完美泊好架車真係一門高深學問。好多時所謂嘅「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最常發生嘅場景就係喺泊車嗰陣。你可能只係輕輕掂到人哋架車嘅泵把,或者倒後鏡輕微刮到,加上停車場環境嘈雜,或者自己開大咗音響,真係隨時「hi到都唔知」。但「唔知」喺法律上未必係一個有效嘅抗辯理由,一旦對方報警,警方搵上門,你就可能要面對不小心駕駛甚至不顧而去刑事檢控。為咗避免呢啲無妄之災,各位司機,尤其係P牌仔,喺泊車時一定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做足以下預防措施。


當你駛入停車場或者準備泊街邊位時,第一件事就係要將車速減到最慢,畀自己足夠時間「睇位」。今時今日(2026年),大部分車都已經配備咗唔錯嘅輔助系統,但你對眼同判斷力先係最重要。

善用眼睛同鏡: 唔好淨係望住個泊車位,要同時留意左右兩邊嘅車輛。佢哋係咪泊得好出?車身有冇明顯嘅舊花痕(最好自己心裡有數,費事之後賴落你度)?隔離係咪一架落地冇耐嘅新車?呢啲觀察可以幫你評估風險。 揀個「靚位」: 如果停車場唔係爆滿,盡量揀個「筍盤」。例如,揀單邊位(隔離係牆或柱),咁你就只需要顧一邊;又或者揀闊啲嘅位。如果可以,避免夾喺兩部大型SUV或者Van仔中間,因為盲點會多好多,壓力亦會大增。一個好嘅開始,已經成功咗一半。


泊車過程就係最關鍵嘅時刻,亦係最多意外發生嘅時候。呢個時候,所有嘅輔助系統都只係「輔助」,你嘅感官先係主角。

科技輔助,但勿盡信: 2026年嘅車載科技好犀利,360度環視鏡頭、自動泊車功能已經好普遍。但你要記住,感應器有盲點,鏡頭亦有畸變。千祈唔好齋信啲「beep beep」聲,有啲好輕微嘅碰撞,感應器未必會以最高警示聲提醒你。泊車嗰陣最好將音響收細聲甚至熄咗,打開車窗,靠你嘅聽覺去感受周圍嘅環境。任何一下唔尋常嘅「咯」、「啪」或者摩擦聲,都可能係出事嘅先兆。 「有懷疑,即落車」原則: 呢個係泊車嘅金科玉律。如果你感覺到車身有任何輕微嘅震動、一下唔尋常嘅阻力,或者聽到疑似刮到嘢嘅聲,唔好怕麻煩,亦唔好心存僥倖諗住「應該係hi到路壆啫」。請即刻停車,入P波,拉手掣,落車睇清楚。呢個動作可能只係用你30秒,但可以幫你慳返日後同警方保險公司,甚至律師交涉嘅大量時間同金錢。如果你確認撞到,就要即刻履行《道路交通條例》下嘅責任,停車同報警,絕對唔可以因為驚而揸走。因為好多停車場天眼密佈,對方車輛亦可能有cam,一查就查到登記車主責任,到時先話唔知情,律政司要提出檢控時,你嘅求情理由就會變得非常薄弱。


當你以為自己完美泊好,熄匙準備走人嗰陣,其實仲有一個非常重要嘅步驟要做,就係「泊車後檢查」。

習慣性繞車一周: 每次泊完車,都應該習慣繞住自己架車行一個圈。目的有兩個:第一,檢查自己架車嘅泵把、車角、沙板有冇因為今次泊車而造成嘅新花痕或損傷。第二,順便快速望一望旁邊車輛同你車身之間嘅距離,以及對方車身嘅狀況。呢個小習慣,可以即時發現潛在問題。 手機影相做記錄: 喺啲特別窄嘅位,或者見到隔離架車已經傷痕纍纍,最好就用手機影低你泊好車後嘅情況,包括你架車同旁邊兩架車嘅相對位置,影埋車牌。呢個做法有幾個好處:第一,萬一你走咗之後,隔離架車開門時撞凹你架車然後走咗,你有相可以做初步證據。第二,萬一對方事後誣衊你撞到佢,你亦有泊車時嘅狀況相片保障自己。呢啲相片喺處理保險索償或者面對交通意外調查時,都可以成為好重要嘅佐證,證明你已經盡咗一個負責任司機嘅應有謹慎。

總之,泊車時嘅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唔好因為一時心急或者大意,而令自己陷入可能要面對刑事訴訟嘅漩渦。要知道,一單看來微不足道嘅車輛損毀,如果處理不當,手尾可以好長,甚至可能要上到例如九龍城法院等地方應訊。與其之後花錢請律師提供法律諮詢,不如一開始就做好預防,安全泊車,安心做人。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運輸及物流局

關於 運輸及物流局 的專業插圖

幾時要搵律師?

好多人以為,只係單純發生交通意外,如果冇人受傷,或者只係雞毛蒜皮嘅小碰撞,就唔使咁緊張要即刻搵律師。呢個諗法喺2026年嘅香港,可以話係相當危險。尤其係當你可能牽涉「不顧而去」但又聲稱「不知情」嘅情況,幾時要搵律師,答案其實係:越早越好。以下我哋會分幾個情況去詳細分析,等你清楚知道個「黃金時機」喺邊。

呢個係最最最重要,亦係最刻不容緩嘅時刻。無論你係收到交警打嚟嘅電話,定係有軍裝警察上門拍門,只要佢哋一表明身份,話要調查一單關於你或者你架車嘅交通意外,你腦入面第一個警號就應該要響起。

好多人嘅第一反應係「身有屎」,或者想快啲澄清,於是喺電話度或者門口就滔滔不絕咁解釋:「我唔知喎」、「我嗰日行屯門公路好暢順,冇撞到嘢」、「架車唔係我揸」等等。請記住,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你有權保持緘默。你喺冇法律諮詢嘅情況下講嘅任何一句說話,都有可能俾警方記錄在案,日後喺法庭上成為對你不利嘅證據。

警方通常會叫你返去警署「協助調查」或者「錄取口供」。喺呢個階段,你絕對有權要求搵你嘅代表律師陪同。個律師嘅作用係:

保障你嘅權利:確保警方嘅問話程序係合法合規,唔會用引導性或者威嚇性嘅方式去盤問你。 分析案情:喺錄口供之前,律師會先同你了解成件事嘅來龍去脈,根據你嘅講法分析潛在嘅法律責任,例如會唔會被控告不小心駕駛,甚至更嚴重嘅危險駕駛 提供即時建議:佢會教你點樣回答問題,邊啲可以講,邊啲應該保持緘默。例如,如果你真係「不知情」,律師會幫你諗點樣組織一個最有說服力、最一致嘅版本去陳述,避免因為緊張而前後矛盾,俾人覺得你喺度講大話。

一個常見嘅錯誤係,當事人以為自己清白,自己去錄口供就得,諗住慳返啲律師費。結果因為唔熟悉法律程序同警方嘅問話技巧,講多錯多,本來可能只係一單小事,最後反而俾律政司搵到足夠證據提出刑事檢控。所以,一收到香港警務處電話,就係搵律師嘅最佳時機。

有時意外發生嗰下,你可能真係唔為意。例如喺停車場泊車,輕輕hi到隔離架車,但因為環境嘈雜,你自己架車又有音樂,你完全冇感覺。但過咗一兩日,你發現自己架車多咗條唔屬於你自己嘅花痕,或者睇返車cam,先隱約見到當時可能有輕微碰撞。

呢個時候,你千祈唔好抱住僥倖心態,諗住「冇人知就冇事」。因為對方好可能已經報咗警,警方可能已經循住車牌搵緊你呢個登記車主。喺呢個「暴風雨前夕」嘅階段,主動搵律師法律諮詢係非常明智嘅。

一個有經驗嘅交通案律師(例如坊間出名處理交通案件嘅陸偉雄大律師或樑永鏗律師等資深法律界人士),會根據你嘅具體情況提供策略性建議:

應否主動報警律師會分析主動「補報」嘅利弊。雖然你可能已經過咗法例要求嘅24小時報案期限,但主動投案,好多時可以作為一個有力嘅求情理由,向法庭證明你並非蓄意不顧而去,只係後知後覺。呢個舉動,分分鐘可以將「不顧而去」呢條可判監禁嘅罪名打甩。 如何處理證據:你架車嘅損毀情況、車cam片,都係重要證據。律師會教你點樣妥善保存,同埋點樣喺對你最有利嘅情況下呈交俾警方 聯絡對方車主:有啲情況下,如果只係輕微車輛損毀,冇涉及人身傷亡(例如冇人要送去瑪嘉烈醫院急症室),律師可能會建議喺報警嘅同時,嘗試聯絡對方車主,表達和解意願。處理得好,對方可能願意銷案,件事就可以喺保險公司層面解決,而唔使進入刑事訴訟程序。

早啲搵律師,等於早啲掌握主導權。唔係等到收到法庭傳票,例如要去九龍城法院應訊時,先臨急臨忙去搵人幫手。到時好多可以做嘅嘢都已經太遲。

如果警方經過意外調查後,決定向你提出檢控,你會收到由法庭寄嚟嘅傳票,清楚列明你被控告嘅罪名,例如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或第374章下嘅不小心駕駛等。

到咗呢一步,就已經唔係「應唔應該」搵律師嘅問題,而係「必須立即」搵律師。因為你將要面對嘅,係整個司法機器,由律政司代表政府做你嘅對家。單憑你一個人,根本冇可能有效應對。

喺呢個階段,律師嘅工作包括:

代表你上庭:由提訊、答辯,到審訊同求情,全程代表你。 索取控方文件:向律政司索取所有佢哋打算用嚟指證你嘅文件,包括證人供詞、警方報告、意外現場圖、相片等等。 制定抗辯策略:詳細研究所有證據後,律師會同你制定最佳嘅抗辯方向。究竟係堅持「不知情」打到底,定係承認較輕微嘅控罪(例如承認不小心駕駛,但否認不顧而去)去換取律政司撤銷其他控罪?呢啲都需要專業判斷。 傳召辯方證人:如果需要,律師會幫你傳召專家證人(例如交通意外重組專家)或者事實證人,去支持你嘅抗辯。 盤問控方證人:喺法庭上,律師會盤問對方司機、目擊證人,甚至負責調查嘅交警,挑戰佢哋證供嘅可信性,尋找當中嘅矛盾同漏洞。 準備求情:萬一最後罪名成立律師會為你準備強而有力嘅求情理由,例如你良好嘅駕駛記錄、對事件有悔意、主動賠償對方損失等,力求法官判處最輕嘅罰款或者避免停牌等阻嚇性刑罰

記住,處理「不顧而去」呢類案件,唔單止係民事上嘅保險索償問題,更重要嘅係牽涉到刑事檢控,後果可以係留案底、罰款、停牌甚至監禁。特別係如果有人為咗隱瞞而作出更多嘅不法行為,例如夾埋朋友一齊作古仔,更可能觸犯「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呢啲極之嚴重嘅罪行。因此,無論你認為單車禍幾咁輕微,只要牽涉到「不顧而去」嘅可能性,及早尋求專業法律諮詢,就係對你自己最好嘅保障。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不知情 -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關於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的專業插圖

常見問題懶人包

處理交通意外,尤其係牽涉到「不顧而去」呢啲指控,好多時都會令人六神無主。坊間資訊又多又亂,所以我哋整合咗一系列常見問題,用最貼地嘅方式,一次過解答你嘅疑問。記住,以下內容只係一般參考,每個個案都唔同,最穩陣嘅做法始終係盡快尋求專業嘅法律諮詢


A:收到香港警務處電話千祈唔好慌,更加唔好喺電話度亂講嘢或者即刻認自己有做過。你嘅第一反應好關鍵。

保持冷靜,核實身份:首先,要確定對方真係交警。你可以問佢哋嘅警員編號、所屬警署,然後話你會搵律師陪同,再約時間去警署協助調查。呢個係你嘅權利。 「不知情」係關鍵抗辯理由:不顧而去」罪行嘅一個重要元素係,肇事司機 知道 有意外發生但仍然選擇離開。如果你真心唔知情,例如撞擊太輕微、環境太嘈雜(好似喺屯門公路呢啲高速公路,車輛聲浪本身就好大),或者你以為只係hi到路邊嘅嘢,咁「不知情」就可以成為一個好有力嘅抗辯理由。 即刻檢查車輛:收線之後,即刻仔細檢查你架車有冇任何碰撞痕跡,例如花痕、凹陷,同埋用手機影低所有相關位置,記低日期時間。呢啲相片可以作為你當時唔察覺意外嘅佐證。 尋求法律意見:下一步,而且係最重要嘅一步,就係即刻聯絡專門打交通意外官司嘅律師。佢哋會教你點樣應對警方嘅問話,分析你嘅處境,同埋教你點樣保障自己嘅權益。記住,喺未有律師在場之前,你有權保持緘默。


A:好多人覺得打官司又嘥錢又嘥時間,但係如果罪名係「不顧而去」,你真係要諗清楚。因為呢條罪比「不小心駕駛」嚴重好多,罪名成立分分鐘會停牌,對你嘅生活同工作影響可以好大。

警方調查階段:交警會負責意外調查,佢哋會嘗試搵證據,例如現場附近嘅CCTV、其他司機嘅車cam片、目擊證人等等,去證明你 當時 係知情嘅。例如,CCTV影到你撞車後有明顯減速、望一望倒後鏡再加速走,咁「不知情」嘅抗辯就會好弱。 律政司決定:警方完成調查後,會將報告交俾律政司律政司嘅檢控官會根據手上嘅證據,決定係咪要對你提出刑事檢控。如果證據唔夠強,佢哋可能會決定唔告。 上庭階段:如果律政司決定起訴,你就會收到傳票,要去裁判法院(例如九龍城法院)應訊。喺庭上,控方需要喺「毫無合理疑點」嘅標準下,證明你係 知情 而「不顧而去」。你嘅律師會幫你盤問控方證人,指出證據上嘅疑點,同埋傳召對你有利嘅證據或證人。 值唔值得打?雖然過程比較長,但如果你有合理嘅抗辯理由,絕對值得一試。一旦「不顧而去罪名成立,法庭一般會認為呢種行為係逃避法律責任,所以阻嚇性刑罰都唔輕。相比之下,「不小心駕駛」嘅後果通常係罰款同記分,兩者差好遠。


A:「私了」睇落好似好方便,但其實暗藏極大風險,尤其係對你嘅保險理賠有好大影響。

保險條款要求:絕大部分嘅第三者保險合約都白紙黑字寫明,一旦發生任何涉及第三者嘅交通意外(不論有冇人身傷亡車輛損毀),投保人都必須喺指定時間內(通常係24或48小時)通知保險公司,並且唔可以私下承認任何責任或作出賠償承諾。 「私了」後嘅風險:你今日同對方「私了」咗幾千蚊,你以為件事完咗。點知過幾日,對方話條頸開始痛,去瑪嘉烈醫院檢查完,醫生話係車禍引致嘅頸椎創傷,跟住向你索償幾十萬醫藥費同損失。呢個時候你再走去搵保險公司,佢哋好大機會會因為你當初冇報警、私下解決,違反咗保單條款而拒絕受理你嘅保險索償申請。到時你就要自己孭晒所有賠償,真係得不償失。 正確做法:最穩陣嘅做法係,無論意外幾輕微,只要牽涉到第三方,都應該即刻停車報警。有咗警方嘅記錄,你向保險公司索償就有根有據。就算對方話想私了,你都可以禮貌地堅持要報警處理,話係公司車或者保險公司要求,保障返自己。


A:作為登記車主,即使你唔係肇事司機,你都可能有法律責任,呢個就係所謂嘅「登記車主責任」。

提供司機資料嘅責任: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第63條,當有車輛涉嫌干犯交通違例事項,警方有權要求登記車主喺指定時間內,提供當時司機嘅姓名、地址同駕駛執照號碼。 唔提供資料嘅後果:如果你冇合理解釋而唔提供司機資料,你本身就已經觸犯咗法例,可以被罰款甚至監禁。法庭通常唔會接受「我唔知」、「我唔記得」呢啲作為藉口,除非你能證明你已盡一切努力去搵出司機身份。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如果你明知邊個係司機,但為咗幫佢而刻意向警方提供假資料,或者聲稱唔知道,咁你就可能觸犯更嚴重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呢條係嚴重刑事罪行,一旦罪名成立,好大機會要坐監。 建議做法:作為車主,你嘅責任係合作。收到警方通知後,你應該如實提供司機嘅資料。保障朋友唔係你嘅責任,保障自己免受刑事檢控先係首要。你可以建議你朋友盡快去搵律師自首,咁樣反而可能有機會獲得較輕嘅處罰。著名刑事法律師如陸偉雄大律師或樑永鏗律師都經常處理呢類案件,佢哋嘅經驗可以為你朋友提供寶貴意見。

常見問題

發生輕微碰撞,我當時唔為意就走咗,事後先發現,仲需唔需要報警?

根據現行法例,即使係輕微碰撞,只要意外導致任何人或財物(包括車輛或動物)損毀,你都有責任停車並在合理時間內報警。如果你事後先發現,都應該盡快主動向就近警署報告,解釋當時「不知情」嘅情況。主動報案有助於向警方同法庭展示你並非蓄意逃避責任,對後續處理有好大幫助。

  • 立即行動:** 一旦發現車輛有可疑損毀或回想起可能發生碰撞,應立即停止駕駛並檢查,然後盡快前往警署備案。
  • 提供詳情:** 向警方詳細解釋你嘅行車路線、懷疑事發時間地點,以及你點解當時會「不知情」。
  • 法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意外後沒有停車及報案屬刑事罪行,所以事後主動申報係非常重要嘅一步。

如果我懷疑自己可能發生咗交通意外但唔肯定,應該幾時去落口供?

如果你有合理理由懷疑自己牽涉入一宗交通意外,就算非常唔肯定,都應該喺24小時內主動向警方報告。及早落口供可以清晰記錄低你嘅講法同當時嘅記憶,避免日後對方提出指控時,你因為事隔太耐而記憶模糊,處於被動。主動誠實嘅態度,對處理潛在嘅法律問題絕對有正面作用。

  • 黃金24小時:** 法律規定,如果意外中有人受傷,必須立即報警;如只涉財物損毀,亦須在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案。
  • 準備資料:** 去警署前,整理好你嘅駕駛路線、時間、車輛損毀嘅相片,以及任何可能有用嘅資料(如車Cam片)。
  • 保持誠實:** 落口供時,如實陳述你所知嘅一切,包括你點解會懷疑發生意外,以及點解當時唔肯定或唔知道。

如果我被控「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但聲稱唔知情,有咩潛在法律後果?

「不顧而去」係嚴重嘅交通罪行,即使你聲稱「不知情」,控方仍然可以提出檢控,最終由法庭裁決你嘅辯解係咪合理。法庭會考慮多方面證據,例如碰撞嘅嚴重程度、聲響、車輛損毀情況等,去判斷一個合理嘅駕駛者係咪應該會察覺到意外。如果罪名成立,後果可以非常嚴重,影響你嘅駕駛資格同留有案底。

  • 罰款與監禁:** 根據2026年最新嘅罰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 扣分與停牌:** 此罪行會導致駕駛執照被扣分(通常係5至10分),法庭亦有權判處停牌。
  • 保險影響:** 無論罪成與否,相關紀錄都可能導致你未來嘅汽車保險保費大幅增加,甚至被拒絕承保。

點樣可以證明我喺交通意外發生時係「不知情」?車Cam記錄有冇用?

要證明「不知情」有一定難度,因為舉證責任通常喺辯方身上。最有力嘅證據係行車記錄儀(車Cam)嘅影片,佢可以客觀地展示意外發生時嘅情況,例如碰撞係咪非常輕微、當時環境係咪好嘈雜(例如開大咗音樂)、或者你嘅視線有冇受阻。證供嘅可信性亦非常關鍵,所以保持冷靜同誠實至為重要。

  • 行車記錄儀:** 提供完整、未經剪輯嘅車Cam片,展示碰撞前後你嘅正常駕駛行為,係最有說服力嘅證據。
  • 環境因素:** 提出證據證明當時有其他因素令你無法察覺,例如正值暴雨、路面嘈吵或正專注於處理其他突發路面情況。
  • 專家報告:** 在某些複雜情況下,可以聘請交通意外重組專家,分析碰撞力度同數據,以科學角度證明你當時好可能無法察覺。

當我事後發現車身有花痕,懷疑自己可能發生過交通意外但唔知情,第一時間應該點做?

發現車身有不明來歷嘅損毀時,千祈唔好掉以輕心。你應該立即採取行動,保護自己嘅同時,亦履行應有嘅法律責任。第一步係冷靜地評估情況,回想最近嘅駕駛路線,並盡快向警方備案。呢個做法可以顯示你負責任嘅態度,萬一真係有人報案指控你,你已經有官方記錄證明你係主動申報。

  • 檢查及記錄:** 仔細檢查車輛損毀情況,用手機影低清晰嘅相片同影片,並嘗試回憶可能發生碰撞嘅時間同地點。
  • 翻查車Cam:** 立即檢查你嘅車Cam記錄,尋找任何可能嘅碰撞片段,呢個係最直接嘅證據。
  • 主動備案:** 帶同車輛、駕駛執照及相關資料,到就近警署向報案室警員報告情況,清楚講明你係「懷疑」發生意外,要求備案。

如果我唔小心撞到人/車之後唔知情走咗,保險仲會唔會賠?對NCB/NCD有咩影響?

一般情況下,汽車保險條款列明,司機喺意外後必須停車及報警,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不過,如果你可以提供有力證據(例如向警方主動備案嘅記錄)證明你當時確實係「不知情」,並非蓄意違規,保險公司或會酌情處理。但無論如何,一旦索償,你嘅無索償折扣(NCB/NCD)基本上都會受到影響。

  • 通報保險公司:** 無論情況如何,都應在事後盡快通知你嘅保險公司,誠實交代所有細節。
  • NCB/NCD影響:** 只要保險公司作出任何賠償,你累積嘅NCB/NCD好可能會被扣減或歸零,除非你購買了相關嘅NCB保障。
  • 墊底費:** 即使保險公司承保,你仍需自行承擔保單中列明嘅「墊底費」(即自負額)。

「不顧而去」嘅刑事責任同民事賠償有咩分別?就算唔知情係咪都要負責賠償?

呢兩者係完全獨立嘅法律程序。「不顧而去」係一項刑事罪行,由警方檢控,法庭裁決你有冇罪,後果係罰款、扣分甚至監禁。民事賠償就係關於意外造成嘅損失,由受影響一方(例如車主)向你追討維修費等,呢個係基於疏忽原則。就算你喺刑事上成功以「不知情」辯護,只要有證據證明意外係由你嘅駕駛失誤造成,你喺民事上仍然需要負責賠償對方嘅損失。

  • 刑事責任:** 針對你「離開現場」嘅行為,核心在於你有冇履行停車報警嘅法律責任。
  • 民事責任:** 針對意外本身造成嘅「損失」,核心在於邊一方需要為意外負責,同你有冇離開現場無直接關係。
  • 保險角色:** 你嘅汽車第三者保險主要就係用嚟應對民事賠償,所以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處理索償係非常重要。

如果事後先有人聯絡我,話我撞到佢而家要睇醫生,我應該點處理?

當有陌生人聯絡你,指控你涉及一宗交通意外並導致佢受傷,你必須謹慎處理。切勿私下承認任何責任或答應賠償,因為咁樣可能會影響你嘅法律權益同保險索償。你應該保持冷靜,建議對方報警處理,並立即將事件通知你嘅保險公司,由佢哋嘅專業團隊介入跟進。

  • 切勿私了:** 不要答應任何「私了」協議,特別是涉及人身傷亡嘅情況,因為潛在嘅索償金額可能非常巨大。
  • 交由警方處理:** 堅持所有程序必須通過警方進行。要求對方提供報案編號,並自行向警方核實及提供你嘅資料。
  • 通知保險公司:** 立即將對方嘅指控、聯絡方式同所有已知詳情,完整地報告畀你嘅保險公司,尋求指示。